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1. 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2. 被告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足以确定被告身份的信息
  3.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的权利主张内容
  4. 事实与理由:纠纷发生的事实经过及法律依据
  5. 证据清单: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6. 管辖法院:写明由哪个法院管辖
  7. 起诉人签章:自然人亲笔签名或法人盖章
  8. 日期:提交起诉状的具体日期

注:起诉状应附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涉外案件需提供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