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民事起诉状应当载明以下内容:
- 原告信息: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信息
- 被告信息: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足以确定被告身份的信息
- 诉讼请求:明确具体的权利主张内容
- 事实与理由:纠纷发生的事实经过及法律依据
- 证据清单:证据名称、来源及证明目的
- 管辖法院:写明由哪个法院管辖
- 起诉人签章:自然人亲笔签名或法人盖章
- 日期:提交起诉状的具体日期
注:起诉状应附与被告人数相同的副本,涉外案件需提供中文译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