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法律关系是指人民法院与当事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之间在民事诉讼过程中形成的诉讼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要素:

  1. 主体要素:人民法院、当事人(原告、被告、第三人)及其他诉讼参与人(代理人、证人、鉴定人等)
  2. 内容要素:各主体享有的诉讼权利和承担的诉讼义务
  3. 客体要素:案件事实和诉讼请求

这种法律关系具有公法性质,以人民法院的审判权为主导,同时体现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其特点包括:

  • 以民事权利义务争议为基础
  • 受民事诉讼法调整
  • 具有阶段性和连续性
  • 权利义务具有对应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