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议庭在行政诉讼中的判决流程如下:

  1. 案件审理:合议庭通过开庭审理,听取原告、被告双方陈述,审查证据材料。
  2. 合议程序:审判长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形成决议。
  3. 判决类型:可能作出维持、撤销、变更或责令履行法定职责等判决。
  4. 制作判决书:载明事实认定、法律依据及裁判结果,经合议庭成员签署后送达。

特殊情况下需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