仲裁裁决是否会被法院撤销取决于具体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仲裁裁决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没有仲裁协议的
  • 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范围或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
  • 仲裁庭组成或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
  • 裁决所依据的证据是伪造的
  • 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
  • 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

法院经审查核实后,认为裁决确有上述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此外,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也应当裁定撤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