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外仲裁的执行机构通常根据仲裁协议约定确定。在中国,主要涉外仲裁机构包括:

  • 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 - 处理国际商事争议
  • 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CMAC) - 专门处理海事海商纠纷
  • 香港国际仲裁中心(HKIAC) - 适用于选择香港作为仲裁地的案件
  • 国际商会仲裁院(ICC) - 国际通用仲裁机构

根据《纽约公约》,缔约国需承认和执行其他缔约国的仲裁裁决。中国于1987年加入该公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