处理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书的流程如下:

  1. 提交申请材料:准备撤销仲裁裁决申请书、身份证明、仲裁裁决书原件及副本等材料。
  2. 向管辖法院申请:根据《仲裁法》第58条,向仲裁机构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交申请。
  3. 法院受理审查:法院在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组成合议庭进行实质审查。
  4. 举证与听证:申请人需提供仲裁程序违法或证据造假的证明材料,法院可能组织听证。
  5. 法院裁定:法院应在受理后2个月内作出撤销裁决或驳回申请的裁定。

注意事项:

  • 申请期限为收到裁决书后6个月内
  • 撤销理由需符合《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 裁决被撤销后当事人可重新仲裁或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