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采取以下法律途径:
- 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根据《仲裁法》规定,当事人可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仲裁机构所在地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 向人民法院申请不予执行:在执行阶段,可向执行法院提交证据证明裁决存在法定不予执行情形。
- 重新达成仲裁协议:双方可协商重新达成仲裁协议,但需双方自愿。
- 提起诉讼:对于劳动争议仲裁等特殊类型裁决,法律允许在规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注意事项:
- 申请撤销裁决需符合《仲裁法》第58条规定的法定情形
- 不同仲裁类型(商事、劳动等)适用不同救济程序
- 建议咨询专业律师,时效一般为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