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仲裁程序中,"仲裁中止"是指仲裁机构或仲裁庭因特定原因暂时停止仲裁案件的审理程序。常见的中止情形包括:

  • 一方当事人申请中止且获得仲裁庭批准
  • 出现需要等待其他机构先行裁决的事项
  • 当事人达成暂停仲裁的协议
  • 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

中止期间不计入仲裁时限,待中止事由消失后程序恢复。这与"仲裁终止"不同,后者是永久结束仲裁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