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人民法院在以下情形下不予受理仲裁申请或仲裁裁决:

  • 仲裁协议无效或约定不明确
  • 争议事项超出仲裁协议范围
  • 仲裁程序违反法定程序
  • 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
  • 仲裁机构无权仲裁的争议

当事人对不予受理裁定不服的,可依法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