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仲裁裁决期限如下:

  1. 普通仲裁案件:仲裁庭应在组庭后4个月内作出裁决
  2. 简易程序案件:仲裁庭应在组庭后2个月内作出裁决
  3. 特殊复杂案件:经仲裁委员会主任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6个月

期限计算从仲裁庭组成之日起,至裁决书签发之日止。国际商事仲裁的期限可能依据仲裁规则有所不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