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防暑降温措施管理办法》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高温天气下(日最高气温达到35℃以上)露天工作,或不能采取有效措施将工作场所温度降低到33℃以下的,应当向劳动者发放高温津贴。如果单位无正当理由拒绝发放高温补贴,属于违法行为。

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维护自身权益。各地高温津贴发放标准和时间可能有所不同,具体需参照当地人社部门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