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税收法律法规,房屋拆迁补偿款纳税政策如下:
- 个人所得税: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镇房屋拆迁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5〕45号),被拆迁人取得的拆迁补偿款免征个人所得税。
- 增值税:拆迁补偿不属于增值税应税行为,无需缴纳增值税。
- 土地增值税: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收、收回的房地产免征土地增值税(《土地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八条)。
- 契税:拆迁后重新购置房屋时,成交价格不超过拆迁补偿款的部分可免征契税(《契税法》第七条)。
特殊情形:若拆迁补偿款包含对经营性损失的补偿,该部分可能需要缴纳企业所得税(针对企业)或个人所得税(针对个体工商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