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倾销和反补贴是两种不同的贸易救济措施,主要区别如下:

  • 针对对象不同:反倾销针对的是以低于正常价值的价格出口产品(倾销行为);反补贴针对的是出口国政府提供的财政资助或价格支持(补贴行为)。
  • 调查重点不同:反倾销调查重点是企业的定价行为和产业损害;反补贴调查重点是政府补贴政策及影响。
  • 实施条件不同:反倾销需证明存在倾销、损害及因果关系;反补贴需证明存在专向性补贴、损害及因果关系。
  • 税率计算方式不同:反倾销税按倾销幅度计算;反补贴税按补贴金额计算。

两种措施可同时适用,但WTO规则禁止"双重救济"(对同一补贴行为既征反倾销税又征反补贴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