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一十二条规定,销售赃物罪的立案标准如下:

  • 明知是犯罪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而予以窝藏、转移、收购、代为销售或者以其他方法掩饰、隐瞒的;
  • 涉案金额达到人民币5000元以上;
  • 一年内曾因掩饰、隐瞒犯罪所得受过行政处罚,又实施此类行为的;
  • 掩饰、隐瞒行为致使上游犯罪无法及时查处,造成严重后果的。

符合上述任一情形,公安机关应当立案侦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