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条件如下:

  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2人以上200人以下);
  2. 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3. 股份发行及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并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及符合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7. 外资持股比例不得低于25%(特殊行业除外);
  8. 需经商务主管部门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