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外商投资控股公司需满足以下条件:

  • 外国投资者资产总额不低于4亿美元
  • 已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且实际缴付注册资本超过1000万美元
  • 注册资本不低于3000万美元(中西部地区可放宽)
  • 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要求
  • 有符合规定的公司名称和组织机构
  • 具备合法经营场所和必要设施

需提交申请书、资信证明、境内企业批准文件等材料,审批时间通常为30个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