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四条规定,徇私舞弊出口退税罪既遂的处罚如下:

  1. 税务机关工作人员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在办理出口退税工作中徇私舞弊,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 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罪主体为特殊主体(税务机关工作人员),主观方面需为故意,且需达到"重大损失"的立案标准(根据司法解释,造成国家税收损失累计10万元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