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优先权是指依照法律规定,特定债权人对船舶享有的优先受偿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商法》规定,以下海事请求享有船舶优先权:

  1. 船长、船员和在船上工作的其他在编人员的工资、劳动报酬等
  2. 在船舶营运中发生的人身伤亡赔偿
  3. 船舶吨税、引航费、港务费等港口规费
  4. 海难救助的救助款项
  5. 船舶在营运中因侵权行为产生的财产赔偿

船舶优先权优先于船舶留置权和船舶抵押权受偿,其效力随船舶存在而存在,不因船舶所有权的转让而消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