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规定,合同纠纷仲裁需遵循以下程序:

  1. 仲裁协议:双方需在合同中约定仲裁条款或事后达成书面仲裁协议,明确仲裁事项和选定的仲裁委员会。
  2. 申请仲裁:向约定的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书及合同副本、证据材料,并预缴仲裁费用。
  3. 受理立案:仲裁委员会5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向双方送达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
  4. 组成仲裁庭:当事人可约定1名或3名仲裁员,回避制度适用《仲裁法》第34条规定。
  5. 开庭审理:仲裁一般不公开进行,双方可自行和解或接受调解,裁决书自作出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仲裁法》第4条、第16条、第24条、第39条、第5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