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法院处理因生育问题引发的离婚案件时主要考虑以下因素:

  1. 感情破裂认定:若一方因生育问题(如拒绝生育)导致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调解无效,法院可判决离婚
  2. 生育权平衡:夫妻双方均享有生育权,但需协商一致。单方强制要求生育或拒绝生育可能构成重大分歧
  3. 损害赔偿:隐瞒不孕事实等欺诈行为可能导致无过错方获得损害赔偿
  4. 子女抚养:已有子女的,按最有利于子女原则判决抚养权
  5. 财产分割:原则上均分,但会适当照顾无过错方

典型判例参考:
(2020)京01民终××号案中,法院认定女方隐瞒不孕事实构成欺诈,判决离婚并赔偿精神损失费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