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复议延期告知期限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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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日期:2025-05-02 07:39: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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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情况复杂需要延期的,经批准可延长不超过30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