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的时限一般为60日。具体规定如下:

  1. 申请人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的时限: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
  2. 行政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的时限:自受理申请之日起60日内
  3. 情况复杂的案件可延长不超过30日

特殊法律对行政复议时限有不同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