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机构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1. 受理行政复议申请
  2. 向有关组织和人员调查取证,查阅文件和资料
  3. 审查申请行政复议的具体行政行为是否合法与适当
  4. 拟定行政复议决定
  5. 处理或转送对规范性文件的审查申请
  6. 对行政机关违反行政复议法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建议
  7. 办理因不服行政复议决定提起行政诉讼的应诉事项
  8.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