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1. 确认复议机关: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
  2. 准备材料
    • 行政复议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 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证明(如处罚决定书等)
    • 相关证据材料
  3. 提交申请:可通过现场提交、邮寄或政务服务网在线申请。
  4.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
  5. 处理结果:一般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

提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可在收到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