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如下:
- 行政复议期限:公民、法人应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60日的除外。
- 行政诉讼期限:直接起诉的,应当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经复议后起诉的,应在收到复议决定书之日起15日内提出。
注意事项:
- 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耽误期限的,可在障碍消除后10日内申请延长期限
- 行政机关未告知诉权或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诉权之日起计算,但最长不超过知道行政行为内容后1年
进行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期限如下:
注意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