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群体行政复议的流程如下:

  1. 确定申请人资格:需由10人以上具有相同诉求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共同提出。
  2. 准备材料
    • 联合签署的行政复议申请书(明确请求、事实和理由)
    • 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 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明材料(如处罚决定书等)
  3. 提交申请:向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上级行政机关或本级人民政府递交材料(可邮寄或现场提交)。
  4.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应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提示:可委托1-2名代表参与复议程序,建议通过法律专业人士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