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在知道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如果超过法定期限,原则上不能再申请行政复议,但有正当理由(如不可抗力或其他特殊情况)导致超期的,可以向复议机关说明理由,由复议机关决定是否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