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体户申请行政复议流程如下:
- 确认复议机关: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同级人民政府提出申请。
- 准备材料:包括行政复议申请书(需写明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身份证明、营业执照复印件、行政行为决定书及相关证据材料。
- 提交申请:可通过现场递交、邮寄或政务服务网在线提交(具体以当地规定为准)。
- 等待受理:复议机关在5个工作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书面通知申请人。
- 处理与结果:复议机关一般在60日内作出决定,复杂案件可延长30日。
注意事项:需在知道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复议,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