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规定,可以申请行政复议的行政行为主要包括:

  • 行政处罚决定(如罚款、没收、吊销许可证等)
  • 行政强制措施(如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等)
  • 行政许可不作为或不予批准决定
  • 行政确权行为(如自然资源权属争议裁决)
  • 行政征收、征用及补偿决定
  • 行政机关作出的资质、资格认定
  • 侵犯经营自主权的行政行为
  • 违法要求履行义务的行为(如乱摊派)
  • 未依法办理行政审批事项
  • 其他侵犯公民、法人合法权益的具体行政行为

注意:对行政法规、规章等抽象行政行为不能单独申请行政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