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安局行政复议需按照以下步骤进行:
- 确认复议事项:明确公安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如处罚决定、不予许可等)
- 准备材料:
- 行政复议申请书(需包含申请人信息、请求事项、事实理由)
- 身份证复印件
- 公安机关的原始决定文书
- 相关证据材料
- 提交申请:
- 向作出行政行为的公安局本级政府或上级公安机关提交
- 可现场提交/邮寄/通过政务服务网线上提交
- 等待受理: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会收到是否受理的通知
- 处理周期:自受理之日起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特殊情况可延长30日)
注意事项:需在知道该行政行为之日起60日内提出申请(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