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协议的主体通常包括以下两方:

  1. 征收方:一般为市、县人民政府或其指定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
  2. 被征收方:拥有集体土地所有权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如村委会)或承包经营权的农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