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项目 计算标准 法律依据
土地补偿费 按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安置补助费 按需安置农业人口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土地管理法》第48条
地上附着物补偿 按重置成本价评估(厂房、设备等) 各省市征地补偿条例
停产停业损失 原则上不超过前三年平均利润的3倍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23条
搬迁费用 按实际发生的设备运输、安装费用计算 各地实施细则
员工安置 经济补偿金(N+1个月工资) 《劳动合同法》第41、47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