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有土地征地补偿标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执行,主要包括以下补偿项目: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费:对当季未收获农作物按实际损失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房屋、水井等设施按重置成本结合成新率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需结合土地位置、用途及当地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确定。郑州市等经济发达地区补偿标准通常高于其他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