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以下土地征收需要经过国务院或省级人民政府批准:

  • 永久基本农田的征收
  • 超过35公顷的基本农田以外耕地
  • 超过70公顷的其他类型土地
  • 涉及跨省级行政区域的土地征收
  • 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用地
  • 军事设施用地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省级人民政府批准权限为:基本农田以外耕地35公顷以下,其他土地70公顷以下的征收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