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范围内的土地
  • 国有土地(由使用人缴纳)
  • 集体土地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实际使用人缴纳)
  • 经批准开发的土地(包括填海整治土地)
  • 免税单位用于经营的出租土地

不包括农村集体土地、农业用地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自用土地等免税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