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主要内容包括:

  • 征收范围: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活动
  • 征收主体:市、县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 征收程序:需符合公共利益需要,遵循法定程序
  • 补偿原则:公平补偿,不得低于类似房地产市场价格
  • 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被征收人可自主选择
  • 评估机制:由具有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评估
  • 争议解决:对补偿决定不服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 禁止行为:采取暴力、威胁等非法方式迫使搬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