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耕地 38,000-58,000 水田按上限,旱地按下限
林地 18,000-28,000 含经济林、用材林等
宅基地 25,000-45,000 含地上附着物补偿
未利用地 12,000-15,000 荒地、滩涂等

注:以上为湖北省2023年农村土地征收补偿指导标准,具体执行以当地政府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