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征用农村土地补偿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每人补助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刚播种作物按季产值1/3补偿,对成长期作物按最高季度产值补偿
  • 附着物补偿:包括房屋、水井等地上建筑物,按重置成本计算
  • 社会保障:为失地农民办理养老保险等社会保障

具体补偿标准由省级政府制定,不同地区可能存在差异。被征地农民有权参与补偿方案协商,对补偿决定不服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