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具体补偿内容包括:
- 土地补偿费:按照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照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对正在生长的农作物按当季产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补偿:根据实际价值评估补偿
不同地类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水田、旱田、林地等补偿系数不同,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最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
黑龙江省土地征收补偿标准主要依据《黑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及相关政策文件执行,具体补偿内容包括:
不同地类补偿标准存在差异,水田、旱田、林地等补偿系数不同,具体执行标准需参照当地政府最新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