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本溪市国有土地"以租代征"的赔偿问题,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及辽宁省相关规定执行,具体补偿标准如下:

  • 土地补偿费:按被征收土地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6-10倍计算
  • 安置补助费:按需要安置的农业人口数计算,标准为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4-6倍
  • 青苗补偿:按当季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
  • 地上附着物:按重置成本价补偿

特殊说明:以租代征属于违法行为,农民有权拒绝。如已发生,可通过以下途径维权:

  1. 向当地自然资源部门举报
  2. 申请行政复议
  3. 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