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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确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
确定行政赔偿义务机关的主要依据如下:
实施侵权行为的行政机关
:由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机关作为赔偿义务机关。
复议机关加重损害
:复议决定加重损害的,复议机关对加重部分履行赔偿义务。
共同侵权机关
: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共同侵权的,作为共同赔偿义务机关。
被撤销机关的继受机关
:侵权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七条、第八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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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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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5-04-23 10:36: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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