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行政赔偿的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 确认赔偿义务机关:确定造成损害的行政机关或法律授权组织。
- 提交赔偿申请:向赔偿义务机关递交书面申请,需包含申请人信息、事实依据和具体请求。
- 机关受理与审查:赔偿义务机关在收到申请后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 协商赔偿方案:双方可就赔偿方式(金钱/恢复原状)和金额进行协商。
- 决定与执行:达成协议后制作赔偿决定书,逾期不赔或对决定不服可向法院起诉。
- 诉讼救济:自期限届满之日起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特殊情形:赔偿义务机关被撤销的,继续行使其职权的机关为赔偿义务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