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 申请阶段:赔偿请求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载明具体请求、事实根据和理由。
- 受理审查:赔偿义务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7日内决定是否受理,并通知申请人。
- 调查核实:机关对赔偿请求涉及的事实、证据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举行听证。
- 协商调解:双方可就赔偿方式、金额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可签订协议。
- 作出决定:若协商不成,赔偿义务机关应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 复议或诉讼: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在3个月内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特殊情况下(如刑事赔偿),需先经司法确认程序后方能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