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赔偿程序一般包括以下步骤:

  1. 申请阶段:受害人向赔偿义务机关提交书面申请,载明具体事实、理由和请求。
  2. 受理审查:机关收到申请后应在2个月内作出是否赔偿的决定。
  3. 协商调解:双方可就赔偿方式、金额进行协商。
  4. 决定书送达:达成协议或作出决定后,需书面通知申请人。
  5. 行政复议/诉讼:对决定不服的,可在3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6. 执行阶段:赔偿决定生效后,义务机关应在规定期限内支付赔偿金。

特殊情况下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如限制人身自由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