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赔偿法》第十七条和第十八条规定,刑事赔偿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违法拘留或超期拘留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
  • 逮捕后撤销案件、不起诉或判决无罪
  • 依照审判监督程序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执行
  • 刑讯逼供或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 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死亡
  • 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

以下情形不予赔偿:

  • 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被羁押或判刑
  • 依照刑法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 依照刑事诉讼法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
  • 行使侦查、检察、审判职权的个人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