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八十八条,扰乱无线电通信管理秩序罪的量刑标准如下:

  • 基本量刑:违反国家规定,擅自设置、使用无线电台(站),或者擅自使用无线电频率,干扰无线电通信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 加重情节: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 单位犯罪:单位犯此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处罚。

具体量刑需结合案件事实、危害后果及行为人主观恶性等因素综合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