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或其他税务当事人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同级人民政府申请重新审查并作出裁决的法律救济程序。

税务行政复议的主要特点包括:1) 由税务机关内部上级机关进行审查;2) 遵循法定程序和期限;3) 既可以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也可以审查合理性;4) 是提起行政诉讼的前置程序(部分案件)。

常见可申请复议的税务行政行为包括:征税决定、行政处罚、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等。通过行政复议,纳税人可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纠正税务机关可能的违法或不当行政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