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措施的特殊主体主要包括以下几类:

  • 法律授权的组织:经法律明确授权的非行政机关组织,如行业协会等;
  • 综合执法机构:跨部门行使强制权的综合行政执法机关;
  • 紧急情况下的个人:特定情形下公民可依法采取必要措施(如扭送犯罪嫌疑人);
  • 司法机关:法院在行政强制执行中可采取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