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行政复议管辖范围主要包括以下情形:

  •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不服的
  • 对税务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
  • 对税务机关采取的税收保全措施或强制执行措施不服的
  • 认为税务机关未依法办理行政许可或审批事项的
  • 认为税务机关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其他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复议应当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税务机关的上一级税务机关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