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定,交警处罚机关的时效一般为2年。具体规定如下:

  • 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 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 时效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
  • 违法行为有连续或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